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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約記者 TA的每日心情 | 開心 2017-8-3 08:1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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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到天數(shù): 220 天 [LV.7]常住居民II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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隨州論壇訊 通訊員吳善玲報道:近日,隨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販賣毒品罪、容留他人吸毒罪,依法以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3年,犯容留他人吸毒罪,判處有期徒刑1年,合并執(zhí)行3年6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。
j' q5 q7 p: S* e9 T2 e- f z 經(jīng)查,被告人汪某自2009年開始吸食毒品,從2017年1月開始,便多次將購買的冰毒、麻果販賣給他人。今年2月15日,汪某在同他人交易時被隨縣公安局民警當(dāng)場查獲并扣押“甲基苯丙胺”0.91克。此前汪某曾先后3次容留他人在其家中吸食毒品。, O0 | a% Z5 c
法院審理認(rèn)為,汪某為牟取非法利益,明知是毒品而多次販賣,情節(jié)嚴(yán)重,還三次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場所,侵犯了國家對毒品的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權(quán),其行為已分別構(gòu)成販賣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。根據(jù)被告人汪某的犯罪事實,遂作出以上判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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