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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約記者 TA的每日心情 | 開心 2017-8-3 08:1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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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到天數(shù): 220 天 [LV.7]常住居民II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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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來,隨著金融監(jiān)管等多部門重拳出擊,不良“校園貸”問題得到有效遏制。但部分網(wǎng)絡借貸平臺“換穿馬甲”,將“現(xiàn)金貸”業(yè)務變身為“回租貸”,名為租賃,實為借貸,并將對象瞄準在校大學生,嚴重威脅到學生權益,形成校園安全隱患。
6 H5 d2 S8 ?2 g; Y5 l 所謂手機“回租貸”主要運作模式是:第一步,學生將手機“抵押”給平臺,通過電子合同的簽訂,暫時把手機的所有權和處分權移交給平臺,手機不用郵寄給平臺;第二步,平臺“評估”手機價款,此期間平臺要求學生填寫身份證信息、銀行卡信息、緊急聯(lián)系人等借貸數(shù)據(jù),但手機所有權和使用權實際未發(fā)生轉移;第三步,平臺放款,學生實際獲得相應借款中會扣除一部分所謂的“服務費”或“評估費”;第四步,手機“回租”,因實際未轉讓手機所有權,平臺以手機“回租”方式,與學生約定租用期限(即借款期限)和到期回購價格(即還款金額)。在此期間平臺要求學生提供手機賬戶信息,以便于遠程掌握手機儲存信息。
9 g0 n+ N7 q' |5 o& x 平臺通過類似此種模式變相向大學生發(fā)放高利息“現(xiàn)金貸”,最終可能會使學生陷入“套路貸”“高利貸”陷阱,已有學生因此上當受騙。
& d! a7 G7 p! F2 G& j 因此,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再次發(fā)出預警,提醒廣大學生務必提高警惕,理性消費,知法用法。/ {, q- ], |# t: D% g
第一,高度警惕。要多了解熟悉金融知識,理性分析貸款實際利率標準,不要心存僥幸、盲目信任。在金融服務消費等活動中要認真閱讀相關合同條款,不要貪圖“小便宜”,提高自己對不良“校園貸”業(yè)務及其變種形式的甄別和抵制能力,同時提醒身旁的同學和校友,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,不要上了網(wǎng)絡騙子的當。4 Z. S) c4 b9 K t! d, B
第二,理性消費。學生的主要任務是學習和成長,要養(yǎng)成自強自立、艱苦樸素、文明健康的生活習慣,不盲目攀比,不貪圖享樂,合理安排生活支出,做到量入為出、勤儉節(jié)約、理性消費、科學消費。1 c$ }1 Y& _" [ `# d( ?6 M
第三,知法用法。要加強法律法規(guī)知識學習,時刻繃緊自我保護這根弦,保護好個人信息和隱私,注意留存相關憑據(jù)。當合法權益遭受損害時,第一時間與同學、老師和家長商量,要學會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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